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填报和上传的,不予通过。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须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并手写签名扫描上传(附件2);
(2)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
4.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管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举报电话:0731—84792605(学院机关纪委)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