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为1958年创办的湖南文艺学院,是湖南省办学历史最早、综合实力最强的美术学院。办学66年来,为湖南省乃至全国培养了艺术人才近万人,在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做出了卓越贡献。
学院为教育部指定的全国12所“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之一,是国际艺术院校联盟(CUMULUS)成员。现拥有艺术学(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美术与书法2个博士点,开设了艺术教育、艺术理论、美术与书法学、设计学等二级学科以及架上绘画、中国画与书法、公共艺术等方向领域,学科建制完善。拥有学科教学(美术)、课程与教学论、设计等5个硕士点。
学院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条件保障。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热忱欢迎有志于谋求发展、共创事业的优秀青年人才加盟我院!
一、岗位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专业基础扎实,近三年取得一定的创新型研究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契合流动站学科发展需求,并具有创新性。
3.我校博士毕业生申请进站,原则上不得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不得招收党政机关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薪酬待遇
获得国家项目的全职博士后
年收入不低于26.5万元(税前)+导师配套经费,出站后可申请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普通全职博士后
年收入22万元左右(税前)+导师配套经费,出站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支持保障
1.按政策享受长沙市人才补贴,博士1.5万元/人/年,发放期限为两年。
2.在站期间取得的超过对应出站考核等次要求的科研成果部分,可以按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获得奖励。
3.在站期间,享受在编职工子女入托(园)和入读湖南师大附属学校的待遇。
4.学校缴纳相应的企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四、招聘时间
常年接受博士后申请,不限名额;申请人可全年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随时接收报名并组织考察遴选,择优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38500
联系邮箱:1903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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