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息学院2024年工学和经济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2024-10-23 阅读:19 长沙 高校

公告详情

一、学校简介


湖南信息学院(***)是一所应用型本科高校(非营利性民办),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被誉为“中国高校最美校园之一”。学校设有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艺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形成了以工程应用类学科专业为主体,现代服务类和文化创意类学科专业为两翼,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学校现有师生2万余人。拥有俄罗斯外籍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芙蓉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学校始终坚守教育报国初心使命,矢志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办学27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省文明标兵校园”“省平安高校”等1000余项荣誉。2021年经省教育厅等部门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4年学校在校友会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中位列第9名,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实力等方面已迈入了“民办高校湖南领军、全国先进”行列。


学校实行教职工待遇在职高于、退休后不低于同城同层次公办高校保障制度,突破了民办高校人才引进的“编制”障碍,开创性地解决了因“编制”而造成的公、民办教职工退休差异现状,为高层次人才干事创业、施展才华搭建了良好平台。目前,学校全面开启了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为加强硕士学位点建设、早日升格为“湖南信息大学”,实现我校“中国特色、世界先进水平技术大学”梦想,现面向海内外延揽高层次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学科方向:


1.工学:


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计算机应用技术相关领域;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等通信、电子工程技术相关领域;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道路工程等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相关领域;


2.经济学:


金融工程、管理学、会计学、工商管理、电子商务等数字经济相关领域;


(二)人才条件:


1、T1类人才(学科领军人物)年龄55周岁以内;


2、T2类人才(学科带头人)年龄50周岁以内;


3、T3类人才(学术带头人)年龄45周岁以内;


4、优秀博士(A、B、C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内;


5、优秀博士(D类人才)年龄35周岁以内。


三、人才类别


(一)T1类人才(学科领军人)


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世界一流学科带头人、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湖南省“芙蓉学者”及相当层次人才。


2.主持国家重大项目、国家杰出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完成人前三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完成人前三名;或在Natrue、Science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或与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3.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或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具有其他高质量科研成果、高级别奖项足以说明具备学科领军人才条件者。


(二)T2类人才(学科带头人)


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海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相当层次人才。


2.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科技发明奖和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2名,三等奖排名第1名,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等奖排名第1名;或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之一;或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ESI高被引论文,或与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3.具有其他高质量科研成果、高级别奖项足以说明具备学科带头人条件者。


(三)T3类人才(学术带头人)


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科研团队、实验室负责人、海外高水平大学讲师及相当层次人才。


2.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科技发明奖和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前2名,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2名,个人(排名第一)创作作品获国家级(政府)三等奖及以上;或近5年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省自然科学基金优青项目1项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项目2项及以上(联合项目不计);或近5年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1区论文3篇或2区论文5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1区论文2篇或2区论文4篇;或近5年以第一申请者身份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5项并得到成果转化应用,或与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3.具有其他高质量科研成果、高级别奖项足以说明具备学术带头人条件者。


(四)A类人才(学术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


近5年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1区1篇和2区论文2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2区论文2篇和3区论文1篇;或近5年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联合项目不计);或获得国家一级学会科技类奖项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2名、三等奖排名第1名;或近5年以第一申请者身份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4项,或与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五)B类人才(学术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


近5年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4篇或EI期刊论文6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期刊论文2篇或CSSCI期刊论文4篇;或获得国家一级学会科技类奖项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第2名;或近5年以第一申请者身份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3项,或与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六)C类人才(学术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


近5年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或EI期刊论文3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期刊论文1篇或CSSCI期刊论文3篇;或近5年以第一申请者身份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或与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或学校紧缺学科专业需要引进的博士。


(七)D类人才(优秀博士)


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较好的教学能力和潜力,取得过一定数量的学术成果。


(八)银龄人才


具有博士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办理退休证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2周岁。


2.能承担相应工作任务:指导(或负责)相关学科建设、青年教师“导师”及毕业生论文指导、专业课程教学等。


3.签订劳务合同时间5年以上。


4.有较强科研能力且近五年科研成果丰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为硕士研究生。


四、人才待遇


(一)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年薪


全职聘用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础工资、绩效、津贴等部分构成,根据聘用人员的基本任务,协商确定年薪【标准见下表】。在引进的首个聘期,受聘人员按实际工作需要,申请科研启动经费和平台建设经费。


湖南信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



人才类别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科研平台建设费


年薪


T1类


“50万—100万+”,一人一议。


T2类


50-100万安家费或价值相当住房一套


理工:30-80万


社科:20-40万


最高200万(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后统筹安排)


50万+


T3类


40-80万安家费或价值相当住房一套


理工:20-60万


社科:15-30万


40万+


A类


30-60万安家费或价值相当住房一套


理工:15-30万


社科:10-15万


30万+


B类


20-40万安家费或价值相当住房一套


理工:10-20万


社科:5-10万


25万+


C类


10-30万安家费或价值相当住房一套


理工:最高15万


社科:最高8万


20万+


D类


根据教学任务及职称,一人一议,待遇优厚


银龄


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及学历职称,一人一议,待遇优厚



(二)其他待遇


1.退休待遇。在校工作到退休,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按学校“退休待遇不低于省内同类型、同层次公办本科院校同岗同级人员的退休工资标准”政策享受学校退休补贴。


2.家属安置。学科专业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可安排配偶或1名子女来校工作,优秀青年博士的配偶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优先录用。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享受附属幼儿园免学费入托政策,若子女在外地就读中小学来长沙市入学,学校将协调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安排从优入学。


3.入选人才工程。可申报学校的“学者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县有关人才工程项目,入选后另可享受相关人才工程的待遇、奖励和津贴等。


4.职称认定。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优先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职称,优先享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


五、报名方式


1.时间:即日起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湖南信息学院人事招聘网站***选择相应岗位报名。


六、面试安排


1.时间: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或短信通知来校面谈(一人一议),确定好人才类别后签订协议、办理入职手续。


2.地点:湖南信息学院人事处。


3.资料:面试时请携带相关应聘资料原件: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职称证、学历与学位证(含本科+硕士+博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②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工作经验等)以2024年7月30日前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应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人员所提供应聘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瞒报、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如有违反招聘公平公正,可向学校董事会或纪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0731-84098098。


4.联系方式—人事处:0731-8409805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孙老师18684816886夏老师151210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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