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人才办),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入招聘网站: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01-A17岗位:采取笔试、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教学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099177(学校人事处)
<span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times="" 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color:#333333"="" style="box-sizing: inherit; z-index: initial !important; font-family: 微软雅黑;">举报电话:0731-84023722(学校纪检监察处)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9日